最早将噪音引入传播学视野的是香农和韦弗,在他们的线性传播模式中,加入了噪音这一负功能因素。噪音被定义为任何不是信源有意传送而附加在信号上的东西(anything added to the signal that’s not intended by the source)。他们同时也提出了解决噪音问题的方法——增加冗余。
存在一下几种类型的噪音:
1、环境噪音:指信源和受众之间交换信息时的外部干扰
2、设备噪音:指交流过程中由装置不良等问题引起的干扰
3、心理噪音:指由信源和受众的编码、译码错误或疑问而引起的干扰
4、语义噪音:指由人们对词语情感上的反应而引起的干扰
香农对噪音的定义是从信源的角度出发的。考虑到香农提出这一模型时(1948)的媒介环境(大众传媒主导)和理论背景(魔弹论刚刚式微),这一定义并无太大问题。然而随着媒介环境的改变(如网络的兴起),理论的发展(如使用与满足理论的提出),需要从新的角度来定义噪音。
如果将传播视为受众主动寻求信息的行为与过程,那么噪音就可以定义为:任何不是信宿有意寻求而接触到的东西。
按照这个定义,互联网传播中将有大量信息可归为噪音。例如,搜索引擎返回列表中无法满足需求的链接,浏览网页时各种类型的广告等等。
其中有一类比较特殊,就是由身份虚假的信源传播的信息。在前述噪音信息中信源是可以识别的,如搜索引擎提供商,内容提供商或广告提供商。而本文将讨论的一类噪音,其特点是信息来源的身份是虚假或伪造的。
这类噪音既存在于商业领域的,也存在于政治领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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