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典那年,听闻朋友B有桩艳事,言辞扑朔,然后就再无下文。今天顺着链接闲逛,居然闯入了女主角的MSN Space。一瞥之下,大吃一惊。当年的那段故事,在该女那里不过是朋友的一厢情愿。白话铺就的段落里,甚至直斥朋友的人格,也看得到“招惹”、“恶心”这样的词语。
多情总被无情恼,奈何春料峭。随便压个韵。
没有声讨的意思。 只是想说,当大家都跑到网上写日记(not 日志)的时候,也是挺危险的一件事情。谁都有权利把自己的事情拿出来Blah一番,但那最好是在日记本、闺房或者咖啡厅。而网络是没有樊篱的,无须久叩柴 门,谁都能直接登堂入室,抄起你的私密来看。OK,你不介意,你谈论的人中会总会有人介意的吧。洪晃大大咧咧,陈凯歌肯定恨得牙疼吧。
网络+隐私,宏大话题,法理层面、道德层面、技术层面,大可操枪弄棒,挥舞一番。在这里,只讲三个不好意思:
1、很不好意思,起了个这么恶俗的题目;
2、很不好意思,没有给出劲爆内容的链接;
3、很不好意思,最后要不恰当的引用一下卞之琳老师:
你站在桥上看风景
看风景人在桥上看你
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
你装饰了别人的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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