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了这篇文章: 博客2.0直面博客自主权,发现自己一不小心也Blog2.0了。不过还处于边缘地位,因为文中说了:
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,
以“博客+CN域名”为核心的“博客2.0”贴近了WEB2.0的精髓。博客2.0的核心就在于通过独立的博客域名,拥有独立的博客入口、独立的博客标识,避免了为BSP做广告做嫁衣的尴尬和无奈。
上一次Blog2.0的概念是被新浪劫持,联手beta标记烘焙出炉,而这次的主角似乎是CNNIC。当年有很多人高呼“我不是博客”,不知这次会不会有人站出来喊“我不是2.0”?
其实是1.0还是2.0,对blogger来说有什么重要?真正在意的只是那些web掘金者。
媒介即讯息,但它不会自己站出来自我阐释。于是有人以义不容辞的姿态纷纷站出来,给它命名。
命名是一种权利。命名者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权利,但在命名的同时也赋予了自身对被命名事物阐释的权利。一旦这种权威形成,对于被命名的事物,人们只能先穿过名称这个扭曲的镜子,才能到达其本质。而在中间这个区域,命名者说了算。
命名是一种暴力。它将丰富鲜活的事物简单化,概念化,在其过程中必然丢失一些本质的意义。而涉及赤裸裸利益的命名,更是会故意挤压对自己有益的汁液,而对营养丰富的其他内容弃之不顾。
命名设定了规则,以它的暴力和权威。它禁锢思维方式,误导思维方向,之后所有的理解,都将基于一个单维的车道行驶,而很难有其它可能。不符合这个规则的言论,对规则的接受者而言,Just another thing。
终究讲的肤浅又晦涩,而又有妖魔化某些公司的嫌疑。其实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,不过是一盘生意,可以理解,无可厚非。只不过不要做得那么冠冕堂皇,又露出来半肚子坏水,这可实在不雅。
下篇日志 » »了不起的潘多拉